又見利君雅新聞,不是她在報導,而是本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報導。
明白的,上有經商局派下來的太上皇,管理層唔係炒你但又等於廢掉你武功,這個花式雜技,姿勢本來可以沒那麼難看笨拙。
明白的,故意做得難看,就是要你自動捲席走人的明示。你不走,也可以,做個乖記者吧,而且當了正式公務員,還有宣誓這層金鐘罩。新合約給利君雅四個月試用期,給她七天考慮,這是第一巴掌,第二巴掌,三年試用期完結,已經過了之前四個月臨時合約,現在四個月又再四個月,人生即使有很多四個月,香港還有多少年月日可以等?
香港什麼時候是由投訴者夥同舉報人管治的?對利君雅的「所作所為」,那個所謂調查委員會究竟要多長時間追根究底?同樣是一百二十天四個月吧。利君雅情況跟眾籌被打成洗黑錢案例不同,記者稱不稱職,都攤在陽光底下,正大光明,也不知道往哪裏找一塊地,掘地三尺查到何年何月。
一封內容造假的投訴信,勝過一萬人讚譽有加,這就是港台人事行政刻意做出來的效率。誣告利君雅問過鄭月娥「幾時死」那封告密信,要不要拆開來,慢慢欣賞一輪,然後才知道沒有過這回事啊。那開信刀,其實就是手術刀,港台還有很多個利君雅,此刀一開光,就是要警戒所有員工,不要亂來。
那麼,利又犯了什麼天條,會在香港新文革運動,被打成記者界中黑五類大毒草呢?只不過問鄭月娥「當立法會被衝擊時,你凌晨4點都出嚟見市民,尋晚你成晚去咗邊?」,再要求她「講返句人話好冇?」記者就是要這樣,無論什麼絲,這都是大眾想知。
當年江澤民尚且會演,會把稍微尖銳問題變成反問,把局面扳過來,才會出現當年金句: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秀了三句英文,同時為編輯起了個好標題,記者其實問過什麼,現在都忘了,只留下這沒什麼意義的反問句。
鄭月娥當然沒這能耐,但採用一貫行之有效做法,用黑臉把黑問題掠過又好、答非所問遊大花園又好、講返句非人話又好,總之留住利君雅這角色,大家都好。她問你,你敷衍她,讓她成為記者界的花瓶,利在記者會之牙尖嘴利,容得下利君雅,正好顯示香港仍然有新聞自由。容不下利,對香港電台以至香港都有害無利,識得用利君雅其實好好用,不要臉也有不要臉的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