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問責班子、高級公務員及新入職公務員後,特區政府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部份政府部門要求現職公務員下月18日或之前交回已簽署聲明,如果公務員沒有合理解釋而不簽署聲明,政府將會展開終止聘用行動。
政府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聲明要求公務員表明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聲明要求簽署人寫上姓名、身份證號碼、職級及日期,附件解釋宣誓或聲明內容的精神,包括重申公務員需要政治中立及廉潔奉公等。
根據香港電台報道,有部門要求現職公務員交回聲明的時限為下月18日或之前,如當局在限期前未能接獲公務員簽署聲明,而且沒有合理解釋,政府會根據個案情況展開終止聘用的行動。
港府去年已要求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去年11月表示,未有公務員因不簽署聲明而被終止聘任。
上月18日,在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屬首長級薪級表第六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