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八旬婦因心臟問題及肺部感染,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並須使用呼吸機,惟其間被發現手握鬆脫的呼吸機喉管,經搶救後死亡。死因研訊早前審結,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昨裁決指,死者是因身體不適而自行拔除插於氣道內的喉管,導致通氣停止,心臟停頓,裁定死者死於不幸。黃官相信當時現場醫護人員已作出專業臨床判斷,死因庭未能向醫管局提供相關專業意見。
黃官裁定死者袁燕芬(80歲)2018年12月入住伊院,翌年1月29日下午1時30分因身體不適而自行移除氣道內插管,停止機械通氣,導致心臟停頓死亡。
至於建議方面,有專家證人認為死者不應停用鎮靜劑,因病人被插喉時會感到極度不適,但死者事發前被停用鎮靜劑;專家證人又認為當時應立即為死者插回鬆脫的喉管,但現場實習醫生只為死者戴上氧氣罩。不過黃官認為,當時醫生的決定屬專業臨床判斷,黃官自己卻屬外行人,未能向醫管局給予相關意見。至於醫護人員調校病人束手帶的鬆緊度,同屬專業判斷,黃官相信護士有充份專業知識,故法庭亦不會就此提出建議。
案件編號:CCDI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