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國安法時代,很多人仍未習慣在有框架下思考,就像政府注資海洋公園一事,擺明就是硬任務,坊間所提倡的焦土方案根本不可能成立,倒不如承認海洋公園的宿命,看看這次改革背後的動機。
很多人搞錯了,要把海洋公園搞得風生水起,才算稱得上「成功」,但卻忽略了海洋公園其實是個非牟利機構,在1987年經港英政府通過《海洋公園公司條例》確認,有責任自負盈虧,提供就業機會。
一直以來,政府和管理層只用「集體回憶」來說服公眾,明顯力有不逮,不少市民既不為所動,也不知其所以然,很容易就訴諸焦土。今次壯士斷臂的改革方案未必完美,但勉強算得上值得一試,畢竟整個香港也嚴重缺乏景點,只要搞些IP合作玩打卡、玩pop-up店,或可吊鹽水至旅遊業復蘇,捱過難關,另類保就業。
要推銷方案,「聰明」的政客,理應站在道德高地,重申海洋公園的整個設計,從來不只是為賺錢和為香港帶來歡樂,若硬要把海洋公園結業,失業大軍誰來負責?可憐的海洋生物又如何處理?
再進一步解釋,日後海洋公園山下園區全部會由外部夥伴營運,山上則有超過一半由夥伴經營,若計算準確兼且招標順利,理應要強調海洋公園能夠鎖定成本,把風險轉嫁予潛在營運商,以商言商,請君入甕。香港瀰漫着負面情緒,硬要把注資海洋公園演繹為「為香港帶來正能量」有點不合時宜,本欄反為建議下回政府解說時,套用電影《激戰》中張家輝的金句:「我們到了這個年紀,還有事情需要別人明白嗎?自己明白就好了。」
大灣區國舅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