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梓樂犯聚案 督察認不出兩被告

悼梓樂犯聚案 督察認不出兩被告

【本報訊】去年5月8日為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半周年,旺角區有百多人聚集,大叫「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等口號,警方向多人發傳票指他們違反限聚令,其中有男子與年僅15歲少女同遭票控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昨開審,辯方指兩人僅路過,與聚集無關;督察證人亦坦言認不出二人。

兩名被告依次是男子伍文浩及15歲少女,辯方向裁判官梁嘉琪指伍已到法庭大樓,但因控方缺乏認人證據,故伍不會入庭,而案例指傳票案可由律師代表出庭,伍將由辯方全權代表。

裁判官梁嘉琪認為辯方應事先向法庭申請,又指若涉及被告認罪等簡單聆訊,律師可全權代表;惟本案控罪可判監,有其嚴重性。辯方及後確認獲伍指示全權代表,並向法庭呈交伍的授權文件。

事發時為東九龍第二梯隊第三小隊指揮官的督察陳嘉豪表示,他當晚先後四度警告在惠豐中心及亞皆老街百老匯家電連鎖店對開聚集的百多人,指他們違反限聚令,警告他們離開,惟對方沒散去,同袍其後從防線衝向人群,截停約十人。

辯方指路過 沒參與聚集

陳接受辯方盤問同意認不到伍,亦坦言無法認出少女被告在早前的聚集出現。

東九龍第二梯隊第三小隊成員高龍柱則指,他與同袍在通菜街一間便利店截停一群人。高稱被截停者為早前在百老匯聚集的人,又謂追截期間沒有人離開他的視線,亦沒他人加入人群。

辯方指控方沒有任何證據指兩名被告身處百老匯店外的聚集,途人可行經行人路,望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惟梁官裁定表證成立。未成年少女被告將出庭自辯,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FS500011、750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