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私了 顧問襲擊罪成

男子遭私了 顧問襲擊罪成

【本報訊】前年11月11日「三罷」當天有示威者在元朗推撞老翁,中年漢見狀不滿上前擋住,先被一名男子出拳打面,再遭其他人包圍,用雨傘及條狀硬物「私了」。涉案男子被控襲擊傷人罪,裁判官昨裁定此罪罪脫,惟普通襲擊罪成,並指被告犯案可帶動他人起哄,造成嚴重後果,不宜罰款了事。

官:不宜罰款了事

事主藍裕來稱與任職市場顧問的被告鄭賦浩(33歲)很接近,相距約一呎,被告出拳打他的額頭近左眼位置,他繼而被其他示威者用傘及條狀硬物襲擊。事主不知傷口流血,直至警方到場後始獲告知,他坦承不能肯定是否被告令他流血。

辯方認為兩人相距如此接近,在如此緊貼情況下,被告無法出直拳,質疑事主說法。

裁判官梁雅忻昨裁決稱不同意辯方所言,因「一呎」及「很近」只是事主對事件的不同描述,並無不能磨合的矛盾。梁官認為事主證供中肯,沒誇大,實話實說,且當時光線充足,與被告距離接近,能確認被告揮拳打他,亦能講及被告外貌及衣着;但由於未能肯定事主流血是由被告襲擊造成,故裁定被告襲擊傷人罪脫,只普通襲擊罪成。

辯方指被告現任職市場推廣,案件屬單一事件,望能判罰款。惟梁官指被告打事主的頭,情節較嚴重,其行為可帶動其他人起哄,造成嚴重後果,認為不適合判罰款,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2日判刑。

案件編號:TMCC9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