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藏士巴拿噴漆判社服令

男生認藏士巴拿噴漆判社服令

【本報訊】前年11月「大三罷」行動持續多天,市民響應堵路及癱瘓交通。有男生因管有兩支士巴拿及一支噴漆被捕,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求情稱「好愛(香港)呢個地方,想為呢個地方出一分綿力」,還柙三周昨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已正面反省,認清所犯的錯誤,故判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指被告已認清過錯

嚴官昨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本應判以監禁式刑罰;但認為被告林國安(21歲)在還柙期間已認清過錯,確定人生方向,故判以社會服務令,條件包括被告在工作、學習、居住須聽從督導主任指示,不可再接觸任何危險藥物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一名乖仔,亦是好學生,經歷21天的還柙已經儆醒,明白再犯將面對刑責。辯方並呈交多封求情信,被告在信中對去年12月發生的事件表達悔意,認為不應以此方式處理壓力,承諾與不良朋輩斷絕來往,積極面對人生,惟庭上沒透露所為何事。另有大學博士撰信,指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才犯案,並謂年輕人過份熱血和衝動。

案情指前年11月13日早上,警方接報到聯合道及金城道交界清理堵路物件後,再有市民報稱上址再出現堵路,警方到場時看見一班黑衣人四散,其間將被告制服,並搜出兩支士巴拿、一包膠索帶、噴漆及防具物品,控以意圖損壞香港政府的欄杆。

案件編號:KCCC20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