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覆核警礙採訪 記協:有冤無路訴

棄覆核警礙採訪 記協:有冤無路訴

【本報訊】前年6月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警方妨礙記者採訪成為常態,更多次以強光照射鏡頭和無警示下向記者施放胡椒噴霧或發射各種武器。記協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宣告警方阻撓採訪違法,被裁定敗訴。記協昨宣佈不上訴,原因是需衡量上訴失敗時支付相關訟費及兼顧其他案件。記協對未能為行家討回公道,感到極為難過沮喪。

記協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宣告警方阻撓採訪是非法行為,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上月裁定記協敗訴。記協昨發表聲明,指徵詢法律團隊意見及衡量其他因素,特別是上訴失敗可能要承擔的訟費及須兼顧其他司法案件,決定不上訴。

法院機制不足

記協提出13名記者被警員阻礙採訪或粗暴對待的指控,並有大量相片和直播片段佐證,但法庭當時認為審訊過程中13名記者未有登上證人台作供,故未能穩妥地確認證供內容。記協昨聲明要求法庭將13記者個案視之為「假定事實」作裁決,惟法庭尚未審視進一步解釋及證據,只能作表面裁斷。

記協表示,未能透過法院為行家討回公道,感到極為難過沮喪,並指警方違法違規有大量現場片段和圖片證明,是鐵一般的事實。法院早前裁定申訴機制有不足地方,記協對「有冤無路訴」感到無奈、無助。

記協表示,新聞工作者並非要求特權,只要求掌握公權力者依法執法,對記者公道,亦對自己行使權力負責。記協強調,雖法院裁定記協敗訴,「但我們沒有感到失敗,亦不認為我們要求政府還我們一個公道有任何過錯」,深信新聞工作者仍會無懼無畏追求真相,不會退縮。記協會接觸司法覆核中13個個案的記者,了解他們會否採取下一步行動,如有需要,會提供協助。

警方回應稱,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記者需要在現場進行採訪及拍攝,警隊會繼續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的前提下,盡量配合傳媒的採訪工作,包括派遣傳媒聯絡隊到場作出協調。警方亦會繼續與傳媒業界溝通,務求讓雙方都能夠各司其職。

■記協放棄就警方妨礙採訪的司法覆核上訴;圖為主席楊健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