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警雷射筆照眼逼少年認罪

辯方:警雷射筆照眼逼少年認罪

【本報訊】前年10月7日有示威者在觀塘一帶集結,多人被捕,當中一名15歲少年被指破壞港鐵升降機昨受審。休班警供稱,當晚他在觀塘站外發現約十名撐傘示威者包圍升降機,但他僅能在傘縫看到有人用硬物破壞幕牆,看不到破壞者的衣着容貌或破壞情況。此外,辯方反對少年的招認口供呈堂,指有事主遭警長用警棍打及雷射筆射眼,逼承認犯案。

現已16歲的李姓少年及男生高朗(19歲)被控當日在觀塘站外非法集結。李另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指他損壞站內升降機及管有雷射筆。高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及拒捕三罪。

辯方反對招認口供呈堂

辯方昨反對將少年的招認口供呈堂,指警員查問前沒施警誡或要求少年監護人陪同,當晚制服少年的警長曾華偉用警棍打他,威嚇他認破壞涉案升降機,更用雷射筆照其眼睛;少年最終就範。少年父亦在警長誤導下,加簽兒子的招認口供。

警長曾華偉供稱,少年向他招認破壞港鐵站,他否認曾用暴力威嚇或利誘少年。他坦言無法確定少年是否成年,但指現場混亂,不適合查看身份證。其後警員15911接手調查,少年在警誡下一度承認打爛了涉案升降機,後來又稱沒動手,僅用雨傘遮掩破壞者。

現職國安處的警長羅致中供稱,當日他到達觀塘站時,現場已沒人破壞。辯方指少年見到警員後即舉手示意不反抗,但曾華偉仍用警棍打及推跌他;羅不同意。

案件編號:KTCC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