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0月5日蒙面法生效首日,有戴黑色口罩的青年在元朗遇警截查,其間涉推截停調查他的總督察,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昨開審,辯方投訴警方使用不合理武力,例如對被告噴胡椒噴霧。有份制服被告的警員不同意,強調被告激烈反抗,更稱遭被告緊抓着下體。
新界北機動部隊C大隊副指揮官總督察5799梁志恆供稱,事發當晚與同袍驅散示威者,在豐年路1至5號對開發現任職售貨員的被告黃子純(22歲)戴上口罩及穿黑背心。由於較早前有示威者用雷射筆射向警方,他懷疑被告參與非法集結,遂叫被告停步,惟被告沒停,更想逃走,於是他攔着被告,被告則推他的胸,兩人雙雙跌倒,警員19427盧世華(譯音)上前緊攬着被告,終與同袍制服被告。
梁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舉起警棍欲制服被告,但因怕誤傷同袍,故沒揮棍打下去。辯方再指被告被截停時先向後踏,近乎跌倒,為保持平衡才向前再踏一步,並且拉着梁,而非推梁。梁不同意。
警員盧世華供稱事發時上前制服被告,惟被告激烈掙扎,其間他感到下體傳來一下劇痛,向下望發現被告右手緊抓他的下陰,於是撥開被告的手。由於須繼續行動,故他沒求醫。
盧又謂曾用警棍打被告數下,但強調擊不中被告。辯方盤問盧時指他制服被告時箍他的頸,盧解釋他擔心被告逃走,才這樣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12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