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後宣佈解散的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成員何諾恆、何忻諾及陳渭賢先後於去年7月底及10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鍾翰林已被落案起訴及還柙,其餘三人則獲保釋,但要交出護照。何諾恆表示,與何忻諾及陳渭賢昨日同獲警方發還護照及保釋金,但引述警方指「唔代表件案完咗」,他的電腦、組織旗幟及T裇仍被扣留做證物。他稱雖然暫放下心頭大石,但相對更多身陷牢獄的同路人來說不足掛齒,「我唔會忘記佢哋」。
何諾恆表示,去年被警方以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需交5,000元保釋金及定期報到。警方日前來電,表示下次報到順便「處理文件手續」。他和何忻諾及陳渭賢昨午到警署時,獲警方發還護照及保釋金;但他的書籍、電腦、「學生動源」旗幟及T裇、音箱仍被扣留作證物,代表案件尚未完結。何諾恆亦引述警方指「唔代表件案完咗」。
何稱,據他了解,警方7月向法庭申請扣留護照半年,之後沒申請續期,相信發還護照代表被起訴機會很低。仍然在學的他說暫時放下心頭大石,但對於鐵窗之內、流亡於外的手足來說,不足掛齒。何忻諾同日亦在facebook表示,獲警方交還護照及保釋金,但對方亦表示不排除若日後搜集足夠證據,會再拘捕她。
警方昨日確認,去年7月29日拘捕三男一女涉嫌違反國安法,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已暫控其中一名被捕人,其餘三人無條件釋放。
至於鍾翰林則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一項分裂國家罪,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