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嚴敏華闖靖國終極敗訴

郭紹傑嚴敏華闖靖國終極敗訴

【本報訊】社運人士郭紹傑、嚴敏華2018年在東京靖國神社示威,還柙近十個月後被判侵入建築物罪成,兩人對此案的終極上訴失敗,日本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和二審的緩期執行有罪判決結果。

日方從未起訴其他集會者

日本共同社昨報道,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上周五駁回了兩人的終極上訴。判決指郭紹傑和嚴敏華2018年12月12日,闖入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用地示威,兩人辯護方雖稱進入神社有正當理由、主張無罪,但最高法院支持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和東京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所指,「管理權持有者禁止參拜以外進入目的」。

郭紹傑當日在靖國神社外苑展開寫有「毋忘南京大屠殺」橫額,並焚燒二次大戰甲級戰犯東條英機的道具神主牌,嚴敏華則用智能手機在旁拍攝。兩人事後被捕和在東京被還柙,2019年10月被東京地方法院判侵入建築物罪成,郭、嚴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均緩刑三年,隨即被遣返回港。

兩人回港後兩個月提出上訴,當時郭紹傑傑批評日本政府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多次拒絕其保釋申請,無理關押他近10個月,明顯為打壓異見分子,堅決提出上訴。嚴敏華亦批評日本政府打壓和平示威和採訪自由,「絕對係一場冤獄」,勢上訴到底。兩人的律師指過去曾有其他團體或人士在神社外舉行政治集會,警方卻未曾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