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瘟疫爆發以來,鄭月娥政府不斷以「防疫」為名,斲削民權,禁集會,禁遊行,禁選舉,公安還不斷大擾「非我族類」食肆,或每日多次「檢查衞生情況」至少半小時,令食客驚避,不敢復至。區議員伍凱欣說:「當局應主動解釋為什麼特多檢查某些食肆,免予人執法不公印象。」
伍凱欣不知道,鄭月娥今日為政的宗旨,正是要小民感覺司法不公。畢竟法無定準,刑罰不中,小民手足無措,才會知所恐懼。所以,公安有一次在旺角鎮壓小民,有巴士路過,司機按喇叭以示警,公安視為冒犯,就抓上法庭問罪;而小民有一次在深水埗遊行,有的士司機驅車向人群撞去,重創三女,公安引為知己,不但不起訴,還禁止私人起訴。
此外,專上學院學生司徒浩燊遭公安發現背囊裏有兩支金屬棍,就因「藏攻擊用武器」,被抓上法庭,律政司堅持要他入獄,拒讓裁判官判處「保守行為」了事;而大學生李丹石揮刀恐嚇反政府者,即使裁判官有意判處入獄,律政司仍堅持讓他「保守行為」算了。其他類似故事,不勝枚舉。
總之,鄭月娥政府這邊反覆宣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那邊不斷以行動證實,司法不公,理所當然。去年十一月三日,有名貴房車失事,公安到場,要司機呼氣檢查有無喝酒,司機忿忿不平,理直氣壯喝問:「什麼,自己人都搞?」他應是未獲公安承認為「自己人」,但那短短一句話,實在說盡了新香港的司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