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文促警嚴查郭偉强

袁海文促警嚴查郭偉强

【本報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上周四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進行Zoom會議期間,邊揸車邊開會,涉不小心駕駛,前天認衰兼到警署「自首」,惟警方未有披露是否收到郭偉强事件的相關舉報,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指郭偉强明顯違反交通條例,就此去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要求嚴正調查事件。

引鄧炳強「犯法就係犯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38條,任何人士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便屬不小心駕駛;袁海文稱,郭偉强邊駕駛、邊開會,明顯未能在謹慎及專注情況下駕駛,指鄧炳強曾說過:「無論你有幾大影響力,你犯法就係犯法,我就要拉你」,而郭偉强身為公職人員,外界更關注會否違法後沒有後果?因此去信鄧炳強要求嚴正徹查,強調:「警方如果冇任何執法行動、又或者好低調處理,都係唔適合。」

袁並指,警方必須交代是否已接獲市民就相關事件的投訴或舉報;本報《蘋果》向警方跟進有否收到相關投訴或舉報,惟警方的回覆與前日無異,只稱暫未有人被檢控,續避答有否收到相關投訴或舉報。

翻查資料,郭偉强早有不小心駕駛前科。2016年6月,郭偉强駕駛私家車,在港鐵港大站薄扶林道巴士站切線時撞到的士,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被罰款3,500元及上駕駛改進課程。法院審理此案時,郭被裁判官形容為並非小心、謹慎的司機,而且有超速及違反交通標誌罰款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