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安高層擁沙田物業 按揭未還清

兩國安高層擁沙田物業 按揭未還清

【本報訊】因參與打壓香港人權而被制裁的警務人員包括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兩名助理處長簡啟恩和江學禮。其中蔡展鵬持有沙田御龍山物業,江學禮則持有沙田溱岸8號物業,二人分別在恒生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承造的按揭貸款仍未還清,或受今次制裁影響。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蔡展鵬2014年以837萬元買入御龍山六座一個中層單位。他先在滙豐銀行承造按揭,2017年再轉按至恒生銀行,兩筆按揭均註冊「All moneys」,外界未能得知按揭金額。蔡在恒生銀行的按揭仍未還清,而按銀行最新估價,現時單位估價高達1,270萬元,賬面升值433萬元。

■助理處長江學禮2012年以981.5萬購入溱岸8號一低層單位。

蔡展鵬曾零首期上車

蔡展鵬購入御龍山單位前,曾在青衣灝景灣兩度買入物業,其中2001年一次更獲政府貸款,以「零首期」上車,兩次賣出單位先後獲利33.56萬元和397萬元。

江學禮則於2012年與何姓女士以981.5萬元一手買入沙田港鐵車公廟站發展項目溱岸8號五座一個低層單位。翌年透過中國銀行(香港)承造500萬元按揭,並獲政府貸款209.48萬元。最新土地註冊紀錄顯示,江在中銀的按揭仍未還清。而按銀行最新估價,現時單位估價已高達1,610萬元,賬面升值628.5萬元。

前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香港銀行學會反洗錢專業人員盧俊宇指,銀行理論上要據美國有關法規,斷絕被制裁者與銀行任何往來。若客戶主動要求提早還清銀行按揭,一般情況下要向銀行支付一至兩年罰息;若銀行主動要求客戶提前還清按揭,預計銀行或會豁免部份費用。

警方回應查詢時僅稱,有關事宜屬相關人員私人事務,與工作無關。

至於另一被制裁港人譚耀宗,目前與太太聯名持有北角康麗苑一個單位,於1996年以486萬買入,並向東亞銀行承造180萬按揭,已於2002還清,兩人名下未再持有其他物業。

據知,譚耀宗有家人身在澳洲,當地報章《澳洲人報》曾報道,他的兒子是澳洲公民。中大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認為,是次制裁本身不涉及家人,但如澳洲跟隨美國制裁,澳洲銀行或不准其子的戶口,與譚耀宗有金錢上的往來,「可能都係要用現金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