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性別中立 窺淫例不包影「衣領」

按性別中立 窺淫例不包影「衣領」

【本報訊】針對現行法例沒針對窺淫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的特定罪行,保安局建議立例訂定條文。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議員不滿政府拒加入「拍攝衣領」罪行,認為此行為與偷拍裙底無異。官員解釋,法例跟從性別中立原則,部份西方國家亦沒有同類罪行。

保安局在呈交立法會的文件上表示,「拍攝衣領」定義不如「拍攝裙底」清晰直接,故擬定條例時建議罪行不包括「拍攝衣領」行為。公眾諮詢結果顯示,約86%意見書認為拍攝衣領不應被排除於法例外,主要考慮是其嚴重性不比由下而上拍裙底為低。但當局援引香港律師會意見,拍攝衣領涉及問題並非簡單直接,需多加審議。

保安局指難處理跨性別人士

多名議員不滿新法例未納入拍攝衣領罪行,容海恩指:「外國好似新西蘭已有類似罪行,點解我哋唔喺拍攝衣領方面包含得闊啲。我覺得應該要包,拍攝裙底同拍攝衣領,由下影上同由上影下,都係淫褻罪行。」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稱,法改會研究相關立法時,要求特區政府跟從性別中立原則,即不論性別都得到相同涵蓋範圍,當局收集意見亦認為拍攝私密處如只涵蓋女性胸部,會產生很多問題,包括不能處理跨性別人士,男性胸部與女性胸部在社會的看法不同。目前英、加、澳等地都沒設衣領偷拍行為罪,特區政府相信暫未適合將有關行為納入罪行。

有議員不滿立法建議未處理網上轉發和分享私密影像,擔心有人為「呃like」轉發,亦令有關影像長期在互聯網出現,未能保障受害者。

區志光稱,如有人發放的影像並非窺淫取得,控方要證明其意圖是導致受害人受侮辱、驚恐或困擾,門檻和要求將相當高。現行機制下,警方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會在網上巡邏,如發現色情影像,會要求互聯網供應商或平台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