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小心駕駛 翌日才改口風 揸車用Zoom開會 郭偉强認衰自首

涉不小心駕駛 翌日才改口風 
揸車用Zoom開會 郭偉强認衰自首

【本報訊】工聯會郭偉强前日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以Zoom開會期間,被發現一邊揸車一邊開會,涉嫌違例不小心駕駛,他當日堅稱不覺自己違例,又嬉皮笑臉式回應「車上暖氣是我的避寒中心」。公職人員涉違規罪加一等,郭偉强昨天在三位黨友陪同下見記者,就事件公開致歉,聲言會深刻反省駕駛態度。警方昨晚指一名42歲男子主動就一宗交通事件聯絡,但暫未有人被檢控。

郭偉强昨日被踢爆邊揸車邊開會後,曾在facebook回應事件,他未有否認當時正在駕駛,僅稱「大家放心,已盡快在適當位置停車繼續會議」,又指天氣寒冷,「車上暖氣是我的避寒中心」,聲言「左撲右撲都是為社區服務,肖馬自然馬不停蹄?大家都要注意路上安全呀!」未見任何悔意。

■郭偉强昨在三名黨友陪同下就事件公開致歉,聲稱有需要時會配合調查。

三黨友陪同 稱反省態度

陳志全在facebook不點名批評指,「莫講用Zoom開會,司機開車期間睇戲,都係不小心/危險駕駛!」

根據法例,司機在車輛行駛時,不可使用手提式流動電話,或其他同類無線電通訊設備,如確實需要使用,應該在車上裝設免提式裝置。《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列明,任何人駕駛車輛時,如果未有適當謹慎同專注,或者未有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即屬不小心駕駛,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六個月。

郭偉强昨天在立法會召開內會之前,突在黨友麥美娟、陸頌雄及黃國健陪同下見記者,就前天邊揸車邊開會事件稱要「鄭重、誠懇向大家道歉」,指會「深刻反省駕駛態度」,日後會嚴格遵守駕駛規例,更表明日後若需要協助調查,自己會全力配合;但他認錯後急急腳走人,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郭偉强涉嫌違法早有前科。去年5月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風波期間,郭偉强突然強行拉扯人民力量陳志全,使陳失平衡倒地,導致椎間盤移位。之後陳志全就事件報案,惟律政司未有檢控郭偉强,陳志全遂提出私人檢控,並獲法院受理,但法院受理後,遭律政司介入案件並決定不起訴郭偉强。

■郭偉强前日以Zoom開會時,清楚見到其身上扣上安全帶。

警方指暫未有人被檢控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指,一名42歲男子主動就一宗交通事件聯絡警方,昨晚獲安排到中區警署與警方會面,案件由港島總區交通部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檢控,惟警方未有回應有否接獲市民就相關事件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