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力證清白 青年庭上哭泣

父力證清白 青年庭上哭泣

【藏噴漆案】【本報訊】民陣前年12月1日發起「毋忘初心大遊行」,事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途中在尖沙嘴一帶舉起藍旗並且驅散群眾,其中兩男涉管有噴漆及白電油等被捕。辯方指當時有市民質疑警方謂:「呢個係合法遊行!點解趕我走?」其中一名被告更傳召父親證明其清白,當時獲父聘為裝修工,噴漆有工作用途,當聽到父親作供時,一度哭泣。

黃博昕

■案中毋忘初心大遊行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但其後被警腰斬。

辯方:市民斥警阻合法遊行

兩被告依次林志威(22歲)及黃博昕(23歲),兩人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林涉在梳士巴利花園外管有一支噴漆;黃則涉管有兩罐白電油及打火機,並涉藏有一包索帶,同時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

「速龍」小隊成員佘裕城供稱,他與同袍進入梳士巴利道公園,被百多人包圍及指罵「死黑警」,同袍用揚聲器宣稱那是非法集會,要求示威者離開,惟黃僅周圍望。他懷疑黃參與非法集結,衝前將黃按在地上。

佘事發翌日凌晨錄取首份證人供詞,但沒提及黃被捕前的細節,至半年後第二份證人供詞才提及,遭辯方質疑。佘解釋黃是他在反修例運動中首名截停、亦是最後一名截停的被告,故印象深刻。辯方又指當時有市民質疑警方謂:「呢個係合法遊行!點解趕我走?」佘稱聽不到。

裁判官葉啟亮裁定兩被告表證成立,任裝修工的林自辯稱案發當日參與合法遊行,聽到有市民大喊:「舉咗藍旗啦!快啲走!」未幾他便被警員制服。

控方指林不是和平示威者,故帶備面罩,打算以噴漆寫標語宣示政治立場,林否認。

擔任辯方證人的林父供稱,前年8月兒子開始在其公司任油漆工,他曾交帶兒子案發當日到華潤大廈取黑色噴漆,以便翌日於科學園補漆時用。父親作供時,林一度哭泣。案件下周五續。

案件編號:KCCC12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