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燒人案疑犯赴台 兩男被捕

涉助燒人案疑犯赴台 兩男被捕

【本報訊】前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有示威者在馬鞍山港鐵站外破壞設施,一名中年男子不滿,與示威者爭執,遭人淋潑易燃液體及點火,瞬間變成火人,嚴重燒傷一度命危。警方昨指,涉放火男子與一名在現場同黨,已於同年底潛逃;前日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兩名男子,指他們涉助兩名潛逃人士購買機票,二人獲保釋候查。

非親戚關係

前年11月11日下午,姓李(57歲)中年漢不滿馬鞍山港鐵站遭破壞,與示威者在馬鞍山公園及海栢花園的行人天橋上爭執及拉扯,喝斥示威者「你哋全部都唔係中國人!」有人向他淋上不明液體並點火,致全身着火,瞬間變火人,送院後證實四成皮膚二級燒傷。警方將案列作企圖謀殺,懸紅40萬元緝兇。傷者留院約三個月後出院,獲建制陣營捐款支持。

警方調查後,鎖定兩名分別17及25歲男子,發現二人已於前年11月至12月,乘搭飛機潛逃海外,正通緝他們。昨被問及潛逃目的地,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透露。據悉,兩人潛逃海外後,再轉往台灣。

調查亦顯示,兩名被通緝男子的離港機票由另兩名男子購買,警方前日到二人柴灣及元朗住所,以協助逃犯罪名拘捕他們。兩人分別姓姚(60歲)及姓廖(39歲),報稱司機及日語教師,獲准保釋候查,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透露,被捕人與潛逃疑犯並非親戚,確實關係仍待調查。協助逃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10年。警方又指,當日馬鞍山衝突中,至今拘捕14男4女(16至60歲),分別報稱學生、文員及地盤工等,所涉罪行包括暴動、串謀刑事毀壞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

案發後九日,警方以涉非法集結,拘捕疑在現場叫囂的一對夫婦,涉在燒人事件前指罵事主「中國人,走啦!X你老母!」及「返大灣區」。夫婦其後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法庭去年8月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至10月,律政司指根據《裁判官條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