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找換店職員三年前於尖沙嘴押送現金前往銀行途中,遭數名戴面具男子拳打腳踢截劫,兩個裝有逾4.5億日圓(折合約3,200萬港元)的行李箱被搶走。目擊賊人上接應賊車的一名貨車司機因感懷疑,暗中記下車輛資料並向警方舉報,最後警方在美孚成功截獲賊車,起回失款。兩名早前承認搶劫罪的南亞裔男子,昨於高院分別判監6年及6年10個月。法官昨特別讚揚記下資料的司機,因他警方才能截獲賊車。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本案屬精心策劃的劫案,涉款雖然最後全部起回,但劫匪光天化日在尖沙嘴鬧巿犯案,案情嚴重,決定以九年作量刑起點,判尼泊爾裔首被告Kenis Thapa(24歲)監禁6年;巴基斯坦裔、屬酷刑聲請人的次被告Yamin Butt Muhammad(41歲)持行街紙留港期間犯案,損害香港社會對少數族裔觀感;他並於牽涉另一宗劫案的擔保期間干犯本案,需再加刑,總刑期6年10個月。案發為2018年2月9日,被印度要求引渡返國受審的男子文子星一度被捕控告,其後獲撤控;負責駕車的巴基斯坦裔男子受審後獲判無罪。
彭官判刑後着控方轉達,法庭認為案中熱心貨車司機值得嘉許,若非他機警將可疑車輛資料記下告知警方,警方也不能迅速設路障並截獲賊車。法官亦讚賞警方行動迅速,並亦表揚案中路過並協助追截的海關人員。
案件編號:HCCC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