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集會團隊去年1月在中環舉行「天下制裁」集會,六旬退休漢在金鐘港鐵站外,以大聲公宣稱要「將三萬香港法西斯警察全部殺晒」及「剁成肉醬」,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庭上昨披露,被告原於國內富足家庭長大,文革後來港;不滿內地政權,視香港警察為內地政權代表,今次因一時氣憤而犯案。裁判官指被告煽動他人仇警,須判阻嚇刑罰,判監五個月。
辯方昨求情透露,被告何兆麟(64歲)生於國內富足家庭,文革後於1978年來港。他關心社會,為人勤奮,將兩女一子撫養長大,兩名女兒在外地求學,其中一人身在澳洲。被告希望在本案完結後,離開已生活40年的香港,到澳洲見證女兒結婚人生大事,並過退休生活。
辯方指出,被告當時只是發洩情緒,一時氣憤才犯案,現已吸取教訓,不會重犯,懇求法庭考慮被告患上糖尿病及抑鬱症等而輕判。裁判官劉綺雲指出,被告因前年8月在機場襲擊他人而被判緩刑,控方稱事件涉及社會運動,惟辯方指沒證據證明被告參與示威。
心理專家報告透露,被告在文革飽嘗艱辛,不滿國內政權,視香港警察為國內政權的代表。不過,劉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有意圖及有計劃犯案,在港鐵站用揚聲器煽動他人仇警,歷時10分鐘,時間不算長但絕非短。現場有不滿警員的人群,亦有支持警員的人群,被告行為煽動他人不守法,訴諸暴力,令人傷害警察及異己,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危害警員安全。
劉官續指,事發現場是港鐵站,若有人逃避警方而奔跑至月台甚至跑入列車,便會牽連無辜市民,妨礙列車服務,影響深遠。被告所為對公共安全有即時風險,本案沒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實屬僥倖。
劉官指警員維護治安,法庭有責任保護警員,須判處阻嚇式刑罰;惟考慮到被告已計劃移民,重犯機會不高,判監五個月,並拒絕讓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ESCC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