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8月機場「黑警還眼」行動,有警員稱遭示威者襲擊而拔槍示警,兩名涉案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受審。拔槍警昨續出庭作供,辯方指他因撞跌女子而被圍毆,法官郭啟安亦加入盤問:「你高高大大、英明神武,撞低一個矮矮細細嘅女仔,好似蝦人咁,啲人睇唔過眼過嚟打你,會唔會呀?」拔槍警否認,又謂事後才知自己隻身衝入玻璃屋,同袍卻全數留在門外,他因而被「落單」,自言本案令他失眠發噩夢「好痛苦」。
拔槍警黃耀華昨接受辯方大狀關文渭盤問時稱,當日為驅趕示威者返回機場大堂,「唔好畀佢哋出嚟堵塞車隊」,而進入離境大堂玻璃屋。但是,根據黃於案發後兩日錄取的書面供詞,他因追截大堂內用強光射他的男子而跑入玻璃門,並拉住一名正轉身的人士。該人跌倒後,他才發現對方是女子,欲扶起對方之際,突然遭十多人衝前襲擊。
大狀指根據口供紙,黃進入玻璃屋其實是為拘捕而非驅散。黃解釋「係同一件事嚟」,並謂當時正驅散示威者,「當中有暴徒令事件發大發酵,我必須阻止佢哋煽動嘅行為,唔係事件就會擾擾攘攘」。
當日只得黃獨自衝入玻璃屋內,其他同袍卻全數留在門外,大狀問道:「覺唔覺得對自身、同埋要救你嘅隊員嘅人身安全,造成莫大威脅呀?」黃稱事後才知同袍沒有跟隨他進內,「如果我知冇人入去,我係唔會入去嘅。」
黃其後解釋,撞跌女子是意外,郭官聞言質疑其說法與書面供詞有出入,黃遂澄清是他撞跌女子,「佢瞓低咗之後,先拉起佢」。大狀指,黃之所以被圍毆,是因他拉跌女子,令旁人「睇唔過眼」;黃不同意,稱被毆是因警員在暴動所在地執勤,當時警察只得廿人,「暴徒同示威者成個機場都係」。他認為「堵路、破壞物件嘅人,都係暴徒嚟嘅」。
郭官此時向黃解釋:「讀中史都有教遠因、近因啦。近因會唔會係過程中你撞跌咗個女仔?啲人就諗,嘩,你高高大大、英明神武,撞低一個矮矮細細嘅女仔,好似蝦人咁,啲人睇唔過眼過嚟打你,會唔會呀?」黃指當時仇警情緒高漲,認為落單是被毆的唯一原因,「佢哋覺得『搞得掂』呢個警員」,與撞跌女子無關。
至於書面供詞與庭上證供不符,黃解釋案發後「日日發噩夢被人圍毆」,因精神不集中而供詞出錯;而他沒澄清供詞則因「唔想再提返起件事,因為令我好痛苦」。郭官散庭前特意慰問黃的失眠情況,他稱已尋求心理輔導並獲處方安眠藥,情況已好轉,郭官回應「咁咪好囉」。兩名被告高穎康(24歲)及麥幸雄(23歲)被指前年8月13日犯案,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4/19、DCCC27、D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