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門鎖故障有出無入

電子門鎖故障有出無入

【本報訊】住宅安裝電子門鎖漸趨流行,但消委會近年接獲涉及電子門鎖的投訴個案中,不少均與產品故障及售後服務有關,有投訴人在凌晨出外倒垃圾,卻因新購的電子鎖失靈而未能入屋,但有關公司未有即時派員協助,事主最終花逾千元解鎖才可入屋。

該投訴人以4,100元購買一把電子門鎖連安裝服務,保養期兩年, 包首年上門服務,但在安裝門鎖後一星期,獨居的投訴人凌晨外出倒垃圾後,輸入門鎖密碼卻未能開門,在朋友協助發訊息向門鎖公司求助,等候近半小時未獲回覆,投訴人花費1,200元找鎖匠才能開鎖入屋。

代理無影 事主花千元解鎖入屋

事主翌日聯絡公司,但職員以「問題已解決」為由拒跟進,事主其後揭發該電子門鎖為水貨,但職員從未提及,要求退貨及賠償1,200元開鎖費用,一直不獲回覆。經消委會介入,該公司始同意在扣除安裝費後退回3,280元。

另有投訴人以2,900元購買一把指紋密碼智能鎖,保養期兩年,但使用七個月後失靈。保養代理維修員上門檢查,聲稱電池漏水燒了底板,以環境因素造成的損壞不屬保養範圍為由,事主要支付1,150元檢查及更換零件費。事主發現,原有電池盒和電池根本沒有漏水痕迹,質疑該公司推卸保養責任及藉此收取維修費,要求退回維修費但遭拒絕,消委會介入仍拒絕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消費者要留意魔鬼細節,注意安裝細節,商戶的保養及服務條款有否包括上門維修及基本開鎖等服務,以免門鎖一旦出現故障,未能獲得適切和及時的維修服務;亦要注意電子門鎖會否受溫度或潮濕程度影響,清潔時不應用濕布,也不應同時使用新舊電池,否則一旦滲漏電解液時,會損壞門鎖,初用者亦應帶備後備鎖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