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熱水爐表現相若 TGC貴皇冠牌1.3倍

氣體熱水爐表現相若 TGC貴皇冠牌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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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天氣寒冷,暖呼呼的熱水浴必不可少,消委會聯同機電工程署測試20款家用氣體熱水爐,結果13款樣本總評分同獲4.5分,但售價卻懸殊,其中兩款煤氣熱水爐售價相差逾1.3倍,消委會呼籲市民留意產品間的性價比。

六成半樣本獲4.5分

測試的20款氣體熱水爐,包括11款煤氣熱水爐及九款石油熱水氣爐,全部附有機電署的GU安全標誌。以5分為最高分,六成半氣體熱水爐都獲4.5分,但售價卻懸殊,爐具連基本安裝費用介乎3,500至10,060元。

煤氣熱水爐類別中,TGC ST16SD售10,060元,比皇冠牌CW-1201RF只售4,380元貴1.3倍、相差5,600多元。石油氣熱水爐類別中,德國寶GPS13-LG-U售價7,010元,比歐之寶AT-10A(GP)只售3,500元貴1倍。消委會指,上述產品同獲4.5總評分,反映售價與質素沒必然關係。

另其中一款煤氣爐太平洋Pacific PGH-12,樣本標示最大適用水壓為1,000千帕斯卡(kPa),在施加至750千帕斯卡的水壓時,泄壓閥便被觸發而打開,與標示不符,有待改善。但機電署指出不影響操作和產品安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消費者應選購有GU標誌產品,由合資格人士安裝,以及每隔18個月檢查安全性,如使用時發現有問題應即時停用,找專業人士檢查。她又提醒,如果大廈清洗水缸或維修水渠而暫停供水,市民在恢復供水後使用氣體熱水爐時,一定要先用冷水,待過濾沉澱物後才重新使用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