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藏械囚九周 一男襲警監三月

兩人藏械囚九周 一男襲警監三月

【本報訊】警方在前年「八區遊行」當天進入私人屋苑景湖居,聲言追截在天水圍堵路、破壞優品360及向警車掟石的人,最終分別起訴四名男生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其中三人早前受審後罪成,昨被判囚九周及三個月。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明白年輕人會因激情而衝動犯案,對判囚感可惜。

官嘆衝動犯案感可惜

三名罪成被告為戚晉浩(18歲)、張天倪(18歲)和張浩一(19歲),案發於前年11月10日,另一名被告何浩梃(22歲)受審後脫罪。

戚承認管有伸縮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三個月。水官指戚並非手持伸縮棍並認罪,惟逃走時襲擊捉住他的警員7611劉錦華,明言襲警罪性質嚴重。水官又指,控方無證據顯示張天倪被捕前曾投擲石頭,或是有意圖用涉案士巴拿及七厘米長的釘傷人,但不宜判社會服務令或更生中心。至於管有𠝹刀、電鑽等多項物品的張浩一,水官指該些物品或與他任職巴士學徒有關,不代表所有工具都用作破壞。二人均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判囚九周。水佳麗判刑時讚揚三名被告是良好青年,因激情衝動犯案,對判囚感不愉快和可惜。

案件編號:TMCC11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