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黃大行動 - 林夕

打黃大行動 - 林夕

只聽過北風傳來政法委惡言厲聲要打擊香港顏色革命,若真有所謂革命行動存在過,這顏色當然是黃色。

監獄不接受612基金送去的年曆,理由是年曆……有攻擊性?年曆外層質地,比聖經硬,但也不會夠帶進監牢裏的書危險,夠厚的書排名十大武器之十。囚犯拿着年曆十吓十吓咁用膠角扑頭,危險至極。當然,如果年曆用紅色印刷,是由工聯會印製,則變成符咒,可保安全。

早前送餐員被控偷盜送餐袋以及在警署內用鐵頭功襲警案,還原案發之初,可以想像如果送餐員在錢包裏沒有光時貼紙,則不會起衝突。光時如果不是黃色,是黑底灰黑字,黑鬥黑,或許在暗黑環境下可以躲過黑警耳目。

無辜的黃色被控革命,最新革到口罩去。法官不分黃藍嘛,在庭上卻透過書記傳話,表示「老爺要求」佩戴黃色口罩者離開法庭,連律師也要換個白色口罩才能進行辯護。為法官老爺辯護的大狀表示,庭上不適宜穿戴過於鮮色衣履,包括口罩,這是禮儀,要尊重法庭。

法庭與法官喎,試問邊個敢唔尊重,當時法庭口罩顏色有黑白藍黃綠,藍綠顏色原來不夠鮮,色彩鮮明的只有黃。

明白了,這關乎禮儀,亦關乎前途。該名大狀又提供寶貴意見,若不聽勸喻,不放棄黃,「如果激㷫個官,加多幾個月就弊!」明白了,既然說黃已經上升到顏色革命層次,就要小心運用黃這種顏色。例如光時貼紙,若還有人敢印,又有人敢承印,新一批光時,又何必執着於黃色?黃來自雨傘運動,當初黃雨傘為什麼是黃雨傘而不是天青色雨傘?目前出於潛龍勿用階段,黃色潛艇潛入藍海變天青色,學周星馳話齋,擺喺個心度就夠,黃絲黃絲,咪講到黃色cheap晒,這才是Be Water,在顏色上打游擊戰。

至於法庭上不服氣的親友,拒絕旁人提供白色口罩,寧可錯過觀看審訊過程,態度立場堅決,亦堪稱楷模。放棄了黃口罩,放下了這顏色,但沒有隨便順從「老爺」的決定,為了一個荒謬指令,缺席旁聽就是最佳抗議。

你要我尊重,先要值得人尊重,但當你不敢自行在堂上堂而皇之說出請黃罩人離場,藍綠沒事,就擺明了有政治立場。如今香港法庭鬧鬼,正義女神像在暗夜裏移動了蒙眼布,偷窺香港,從此對黃色有偏見。穿黃色套裝上庭,對變成律師來說,正常過教車師傅藏有士巴拿,最好將來也鬧出法官老爺請律師換衫事件,等你顏色革命吖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