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優異生6.9集結 副校求情 官動容恐失耶魯讀博士機會 判囚四月

中大優異生6.9集結 副校求情 官動容
恐失耶魯讀博士機會 判囚四月

【本報訊】前年6月9日,103萬市民參與反送中大遊行,惟政府深夜回應指會如期在立會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惹來大批市民翌日凌晨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包括中大哲學系一級榮譽畢業、三年間取得18個獎學金的中大助教。助教昨承認非法集結罪,中大副校長吳基培教授撰寫求情信讚他是一名優秀的學生領袖,原本有資格到耶魯大學修讀博士課程。裁判官直言求情信令人動容,最終判助教入獄四個月。

三名認罪被告為中大助教戴安(23歲)、區議員助理陳均年(23歲)及教大學生卓嘉豪(24歲),三人承認非法集結罪。

戴安的代表大狀求情時透露,戴父任消防員30年,5年前死亡。戴以一級榮譽在中大哲學系學士畢業,現為哲學碩士生,在校內擔任助教。他三年間取得18個獎學金,有教授為他撰寫求情信,讚他品學兼優。辯方指他早於預審前已願認罪,望能酌情輕判。

至於陳均年,辯方指他是中大哲學系學生,僅搬鐵馬,到場五分鐘後被捕;卓則是兼職運動教練。兩人分別於上周及本周一表示認罪。

辯方求情稱,前年6月9日有100萬人和平表達訴求,政府同晚11時許發出新聞稿稱,會如期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立會二讀,人群情緒激動,各人無預謀犯案,案件較為突發,亦是反修例事件中首批被捕人士。

同案二人入獄五個月

裁判官鄧少雄直言求情信中有令人動容及感動的句子,又引述中大副校長吳基培教授所撰的求情信,信中指戴是其中一位最優秀的學生領袖,亦是耶魯大學交換生,本來有資格到耶魯大學修讀博士課程。戴於大學二年級時已報讀四年級課程,惟因案底令戴失去很多機會。

鄧官指控辯對早前認罪被告以入獄九個月為量刑起點沒有爭議,他亦會採納同樣判刑起點;其中戴在較早階段表達認罪,最終判他入獄四個月,陳、卓則入獄五個月。

三名被告當晚與其他示威者堆起鐵馬,將鐵馬推向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前的警察封鎖線。總督察郭進傑衝到人群抓着戴,陳衝前嘗試從總督察手中將戴拉走,惟陳失平衡跌在地,被其他警員制服。卓則將花槽推前。

本案原有13名被告,部份人認罪判監四個月。餘下五名被告溫鎮豪、王洛鈞、鄺淯銘、曾泳祥及廖德輝否認非法集結罪,溫另否認阻差辦公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8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