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完黑色禁黃色 - 高慧然

禁完黑色禁黃色 - 高慧然

4名男子在前年914的商場集會中,被控傷人、非法集結等11項控罪,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受審。審訊期間,法官練錦鴻要求旁聽席上三名佩戴黃色口罩的人士離開法庭,除非他們更換其他顏色的口罩。

三名佩戴黃色口罩人士其中兩人為涉案被告的親友,另一人為律師。基於法官的要求並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兩名被告親友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堅拒妥協,終被趕離法庭。律師為了出席聆聽,則不得不換上一個白色口罩。

新上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發表就任講話時,言之鑿鑿地表示要維護法治,讓司法機構保持獨立與公正無偏,法官斷案必須客觀專業,不為個人在政治或其他方面的觀點或信念所左右。不知張官對佩戴黃色口罩人士被趕離法庭有甚麼看法呢?

法官練錦鴻不知是出於「個人在政治」方面的觀點或信念而討厭黃色口罩,所以見黃即趕,還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純粹個人喜好,就是討厭黃這種顏色,與政治立場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即使無關政治,法官因個人喜好而對被告親友及律師產生偏見,也足以令人質疑其專業能力及客觀與中立性。

曾經的國際金融都會,以自由和開放見稱的香港,真不敢置信民眾連選擇顏色的權利都被剝奪,禁完黑色禁黃色,某一天,也許連姓黃都是罪。距離全民着藍色中山裝的日子不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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