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本周日於香港大學站以埋伏手法拘捕塗寫抗爭字句的58歲女子,警方前日再以同一手法在西貢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在去年及今年,分別在西貢警署外牆及福民路燈柱上,以黑色油性筆寫「721」及「國安法收皮」等字句。警方以「事態嚴重」形容,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塗鴉可以是刑事罪行,但難以理解警方形容案件性質嚴重的理由,其高調處理案件,令人質疑因為塗鴉的內容跟政治立場有關。
警方指,去年11月6日及本月8日西貢警署外牆被人以黑色油性筆寫上「721」,至前晚10時,警方發現目標男子於西貢警署外兩條燈柱以黑色油性筆寫上字句,以涉嫌刑事毀壞將他拘捕。
警方在記者會提到該男子昨日書寫的字句內容為「侮辱《港區國安法》」。根據警方提供的證物圖片,有關字句為「國安法收皮」。被問及會否循國安法方向跟進,警方僅指現階段會循刑毀方向跟進,但不排除其他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