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7月14日反修例遊行後逾千名示威者被警方圍困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流血衝突,多人被捕,當中有理大畢業生被捕後在警署大罵「死黑警」兼被指連環襲擊三名警員,早前被裁定三項襲警罪成。裁判官香淑嫻昨指警察是法律及秩序的象徵,若不判處阻嚇刑罰,會削弱警隊士氣,昨判被告入獄三個半月。
被告林梓和(24歲)被控前年7月15日在葵涌警署會見室內襲擊警員許智星、梁健聰及焦國榮。
辯方昨求情時呈上被告寫的求情信,被告稱看見親友於除夕及元旦來探望他,明白因自己一時激動,不顧後果而令家人擔心。他發誓重新做人,望法庭能給機會。辯方續指,被告僅因一時失控犯案,並非有計劃,案情非同類中最嚴重,望能判緩刑,認為對被告已達警惕作用。
香官表示,法庭必須對公眾發出清晰訊息,不會姑息襲警罪行,指警察是法律及秩序的象徵,法庭需保護執行職責的警員,否則法治及秩序會受動搖,亦會削弱警隊士氣,助長襲警風氣,判監是唯一恰當刑罰。
警員早前作供,將高瘦身材的被告形容為「比較大隻」,又指因被告不合作,認為他有「兇暴性」,故派出四人押解他錄取口供,其間被告襲警。辯方的版本是警員拳打腳踢被告,更自行撼枱撼牆誣衊被告襲警。
惟香官不相信警員會為誣衊被告而自殘,又稱警員期間使用恰當武力,導致被告受傷不足為奇,指被告曾向警員頂頭鎚並奮力掙扎而受傷。
案件編號:STCC28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