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警頭撼牆 男生拒捕監六月

稱遭警頭撼牆 男生拒捕監六月

【本報訊】網民前年平安夜發起「和你Shop」活動, 一名男生被指當晚在尖沙嘴海港城內抗拒警員,早前被裁定三項拒捕罪成。男生審訊時自辯稱,被捕後有警員將他的頭部撞向牆壁致受傷。裁判官葉啓亮昨判刑時指,已考慮到男生於案中受傷,但為保護警員暢順執行職務,刑罰須具阻嚇性,最終判監六個月。葉官批准男生保釋等候上訴,惟批評他沒勇氣承擔責任。

被告男生勞俊昇(21歲,圖)被控三項抗拒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前年平安夜在海港城3樓拒抗三名警長。案中另一名17歲男生因警員作供不可靠,早前獲裁定阻差辦公罪脫。

官批評沒勇氣承擔

辯方昨求情指出,被告表現良好,由被捕至審訊期間繼續學業,建議法庭判處兩至四個月監禁。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指,被告激烈掙扎,導致多名警員受傷,判刑須具阻嚇性;惟亦考慮到事件只因被告從高處拋紙而起,他與警員拉扯歷時只有一分鐘,而且被告也有受傷,判處三罪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葉官批評被告沒有勇氣承擔責任,惟考慮到上訴需時,批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擔保,其間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並且每星期向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KCCC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