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早前要求所有公職人員就國安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特首林鄭月娥昨表明區議員及選舉委員會委員都應視為公職人員,須按國安法優先宣誓,當局會盡快修訂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有區議員指是預料之內,因這是政府DQ民主派區議員最低成本的方法,但只會令政府更難掌握民意。
林鄭月娥昨於行會前見記者稱,有關公職人員需要宣誓,《基本法》第104條對宣誓的適用範圍比較狹窄,港版國安法則比較闊,現時當局仍正釐定何謂公職人員。她稱「按常理」,區議員即使無政權,但屬政治體制的組織,選委亦肩負選出行政長官責任,兩者應視為公職人員,須優先宣誓。
去年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時被選舉主任DQ的現任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接受本報查詢時指,林鄭表明區議員須宣誓是預料之內,「(因為)一個最方便、或者最容易可以鏟除佢哋(政權)眼中釘嘅方法,可能就係一個宣誓嘅儀式」,同時可憑區議員過往涉違港版國安法的行為作藉口,低成本DQ他們。當被問到港府是否有意限制民主派入主體制,梁估計日後難度會大大提高,難再現前年民主派光復區議會的畫面。但他強調,有關做法會令港府更難從民意代表掌握民意,「民意將會變成不可預測嘅因素」,無助穩定民情。
另一名同被選舉主任DQ參選立法會資格、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指,有關宣誓消息自去年不斷有人提出,加上區議會一直受全方位打壓,可見政府根本「一早視民意授權為無物」。但她強調,即使失去區議員席位,亦不會影響有心人在地區為市民服務。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接受本報查詢時分析,民主派總辭後,立法會全由建制派主導,特區政府形同予取予攜,相信政府將趁這段立法會「黃金檔期」,通過一系列有關選舉制度和各方面的修例「大手術」,鞏固專權統治。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講述公務員宣誓安排。當局指,即將向公務員發通告,一次過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何謂違反誓言或聲明,當局未有具體說明,推說違誓「可能以許多不同形式出現,不能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