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自由,不甚明顯,也不會有法律條文的保護,但真真切切存在,以前。譬如,我們有挑選顏色的自由。在以前的美好日子,你喜歡穿甚麼顏色的衣服,佩戴甚麼顏色的口罩,你阿媽都管不了你。但現在,我出門挑選口罩時,有了一陣猶疑。
打開櫃桶在五花八門的口罩隨手一取,這才發覺原來拿了黃色口罩,不禁心下一沉:今天好像有些拍攝工作,戴黃色口罩出鏡可以嗎?戴黃色口罩的照片如果擺在社交平台,會有甚麼麻煩嗎?下午看醫生,不知對方底線,戴黃色口罩會否踩中佢條尾,打針大大力點算?思前想後,還是把黃色口罩放下,換了黑色口罩出門。
這個思考過程,應該不到兩秒,但我已經陷入了想像的恐懼之中。這應該就是傳說中的自我審查吧?
但這次自我審查不是和編輯採訪有關,居然是關於一個,小小的黃色口罩。
這就是香港漸漸消失的一個自由。
由黨報攻擊黃廠、指控黃色口罩配上FDNOL字眼是「涉嫌違反國安法」開始,黃廠急忙拉閘暫緩生產,等於宣布﹕戴黃色口罩是一件政治高危動作。即使沒有人因為戴黃色口罩被拘捕,但香港人已經嗅到危險氣息,在香港戴黃色口罩,會引起麻煩。
再加上有法官直接要求戴黃色口罩的市民要離場更換顏色,等於宣布﹕黃色已經成為香港的禁色!
這一點中國人很熟悉,黃色是皇家的顏色,平民敢用便是殺頭的罪名,要安份守己避秦。
改革開放之前,中國人的服裝也是千篇一律,統一穿着藍綠灰黑,這個顏色也是政治的講究。
本以為香港能避過這個「色劫」,看來還是難逃宿命。以後香港的小孩,是否只有「共識」、而不知黃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