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答高官、家人是否英籍

避答高官、家人是否英籍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回歸前中英政府對BNO問題曾有共識,若有一方單方面處理「有偏頗」,另一方採取行動理所當然,但未正面回應現時政府對公務員是否持BNO或外國國籍的問題,就連其家人是否仍有英國國籍也沒有再交代。

常秘首長多擁居英權

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葉劉淑儀早前提出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使持有外國國籍的港人自動失去特區護照權利、香港居留權和投票權後,網媒「眾新聞」昨引述資深政務官的說法指,不少現為常任秘書長或部門首長的高級政務官,都是80至90年代加入政府,相信他們透過港英年代計劃獲得居英權,惟向所有常秘和部門首長查詢後,當局僅表示除《基本法》第101條規定的例外情況,《基本法》並無對公務員的國籍或所持有的護照訂明要求。

1980年加入政府的林鄭月娥,2017年參選特首時曾透露自己與家人回歸前已透過居英權計劃獲得英國國籍。不過她2007年出任發展局長時放棄了英籍,但其丈夫及兩名兒子仍擁有英籍,林鄭當時稱:「我唔覺得佢(林兆波)需要放棄(英籍)。」並在回應傳媒時指:「我擔任10年問責官員,從來沒因此惹來疑心或擔心。」惟此後林鄭未有再交代其家人是否仍持有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