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8.31太子站事件」兩個月,旺角一帶發生警民衝突,有男學生被指雙手推警員,昨否認襲警罪受審。聲稱遇襲的警員供稱,雖看不見誰人施襲,但他感到左邊身被推後即轉頭張望,而被告是唯一向後方跑的人,故認定被告是施襲者;惟警員亦坦承當時四周均有人。而被告除了戴眼鏡外,沒用其他物品掩面,搜身時也沒發現身上有可疑物品。
被告李冠霖(18歲)否認前年10月31日在旺角襲擊警員龍柏勤(圖)。龍昨供稱,當晚現場有人縱火,他追捕涉案人士至康民角公園外,遭約百名圍觀市民阻撓,其間感到左邊身被人「雙手推咗一吓」,令他向右移了一步。
龍遂轉為追捕推撞他的男子、亦即本案被告,最終與同袍合力制服身穿淺藍色長袖上衣、綠色長褲的被告。惟控方展示被告被捕時的照片,顯示他當時身穿淺藍色短袖上衣,龍見狀即謂「記錯咗」。
辯方質疑,龍的書面供詞指被告主動靠近後施襲,庭上卻指當時「冇為意」、故看不到被告如何施襲,至受襲後才「擰轉頭」。龍不認為說法有分歧,指被告施襲「係一個主動性行為,唔係被動性行為」 ,而且「雖然我冇為意被告推咗我一下,但我感覺佢係推咗我一下」。
辯方指出,龍感到受襲前,縱火疑犯已離開其視線範圍並逃去,追不到疑犯實與被告毫無關係;但龍與隊員卻因追不到縱火疑犯,轉而向圍觀市民發洩。當龍嘗試跑入公園時,撞到正在現場用手機拍攝的被告背部,令被告失平衡向前傾。其間被告用手推了龍的背部一下以保持平衡,發現推到警員後跑離現場。龍對上述說法皆不同意。
不過,龍同意辯方所指,受襲時四周至少有20至30人,轉頭觀察時四周亦有其他人。龍亦同意,他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告,錄取警誡供詞時只曾問被告是否明白警誡;當被告謂「對唔住,自然反應推到你一下」後,他沒任何跟進問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8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