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14歲少年於去年2月在天水圍商場內,涉嫌「裝修」被指為藍店的優品360分店,推翻店內貨架及收銀機,及後在區內被捕。其中一名少年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昨受審。負責拘捕他的警員在庭上直認在少年家長未到場下,已向少年查問及施行警誡,謂「唔認為需要等家長在場先查問」,並指「返警署先查冇意思」。
涉案警員23353陳加林供稱,去年2月24日下午,接報天水圍天耀商場內有黑衣人在店舖進行破壞,他被指派前往洪水橋洪福邨美心MX快餐,協助拘捕兩名少年。陳指調查少年期間,在其背囊搜獲多個黑色口罩、頭套等衣物,又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與另一人曾於店舖內進行破壞,稱「我不嬲都唔鍾意優品360呢間舖頭」。
辯方指被告只有14歲,質疑警員有否想過等待其家長到來才進行查問。陳表示有想過,但指案件剛發生,考慮到逼切性,故不等待被告家長到來便進行調查。
裁判官水佳麗聞言問陳「逼切性」的原因,陳回應指,立即進行調查是為了防止少年有更多時間組織答案甚至「作古仔」。
案件編號:TMCC700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