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昨在庭上播放現場片段,法官練錦鴻除了從中辨認各被告當時在場外,亦關注其他人士的言行。例如有女子在事主身後舉起寫上「聽日東角道」句語的紙牌,練官向控方查問下得悉案發翌日有人發起在銅鑼灣集會,即問:「有冇拉到個女仔?」但控方透露「拉唔到人」。片段又顯示在場人士高唱《願榮光歸香港》,練官一度問:「嗰隻咩歌嚟㗎?有冇人知?」庭上無人回答,有辯方大狀搖頭示意。
控方片段可見有人舉起「支持福獨」句語的紙牌,練官問該字句意思為何,又說:「支持德福花園獨立呀?」兩名事主離開商場後獲一名男子保護,練官謂該男子行為值得表揚,並說「警方應該諗吓點多謝佢保護啲市民」。
本案涉及四名被告,年齡介乎29歲至36歲,依次為紮鐵工石朗天、院舍復康員劉耀聰、私人教師陳啟賢及廚師陳瑞泉(又名陳鴻基)。石昨承認一項傷人罪,控罪指他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X。石另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另外三人亦分別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石、劉及陳啟賢另面對三項襲擊傷人罪,涉及女子Y和男子Z,陳瑞泉另被控非法禁錮Y和Z及襲擊Z兩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所有被告還柙至明天求情。
案情指X前年9月14日在淘大商場地下被約100人包圍、辱罵和以雷射筆射眼,並遭指摘是大陸人。及後X被人拉扯、包圍及打頭,石有份施襲和從後拉X的頭髮。
女子Y及男子Z在商場一樓及地下遇襲,二人被指拍攝或襲擊示威者。陳瑞泉舉傘從商場地下乘扶手電梯到一樓,並走到群眾中心,似要代眾人發言。群眾此時包圍Y及Z,要求二人刪除群眾認為不利他們的內容,否則不會放行。未幾兩名蒙面人拳毆Z的臉,陳瑞泉也打Z的頭和用傘打其上半身,Y和Z繼續被群眾包圍及遭雷射筆照臉。陳瑞泉一度離開後再現身說:「我冇戴口罩嘅,我見得人、拜得神,影我吖,我就去打佢。」
Y及Z離開商場時,石和劉等群眾尾隨,石從旁拉跌Z並兩度踢他的小腿;劉也踢Z的下半身,並在Z站起後打Y和Z的頭。陳啟賢尾隨Y及Z離開,其間用傘打二人。
X及Y送院後證實身體多處瘀傷及觸痛,即日出院,其中X失去三顆牙齒,現仍要覆診,醫藥費6.6萬元。Z右臉腫痛、後頸裂傷、後耳廓腫脹及擦傷等,留醫一晚後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