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喺民主派總辭之後,議政質素屢創新低,靠佢哋把關完全得啖笑。之前民主派仲喺議會之時,建制派無所不用其極逼迫對家,包括提出處分行為極不檢點議員,仲度埋一堆罰則,結果等到對家走晒,佢哋終於喺議事規則委員會傾,不過建制派成日講要嚟罰泛民議員嘅「辣招」,好似成日話向違規議員罰款、停職扣人工等,原來係做唔到!
八方聽聞,立法會秘書處按議員要求研究過海外做法之後,議事規則委員會就計劃參考英國國會下議院機制,即係違規議員要停職一段時間,如有重犯,停職期會增加。
如果係咁,議員唔使開會返工又有糧出,咪好似益咗建制想罰嘅民主派議員?本來建制議員一早打晒開口牌,話要對行為極不檢點、多次犯規議員出「紅牌」停佢哋職兼罰錢扣人工,不過講就易,做就好難,原來因為咁做要由法庭頒令,立法會根本冇相關法定權力扣議員人工,所以建議應該未能落實。其實呢個說法根本嘥氣,立法會主席當日夠冇權剪布啦,結果用萬能的《議事規則》第92條,由主席決定咪得囉,就咁就得咗!而且現時立法會已經同人大會議冇咩分別,個個變橡皮圖章,仲點會有人「違規」呢?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