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TNG用戶指離奇「被開卡」,有業內人士認為,市民若對任何服務供應商使用其個人資料有疑慮,應立即要求供應商銷毀其個人資料。金管局則指,若發現任何與監管指引不符的情況,會作出適當跟進。
根據銀行營運守則,發卡機構需在客戶要求下,方可以向客戶發卡,即是需事先取得客戶同意。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不排除有客戶在申請TNG服務時「字裏行間同意咗都唔知,魔鬼永遠係細節」。
不過,若事件查明自動開卡屬實,他則感到相當奇怪。「雖然係預付卡,唔使查用戶信貸紀錄,但都無理由將客戶資料用去申請涉及第三方發行嘅產品。」他建議,若客戶對於同意服務有疑慮,應尋求私隱專員協助,並應立即去信TNG要求銷毀其個人資料。
金管局發言人則指,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在提供任何服務或產品時,必須遵守有關的監管指引,包括清楚列明及解釋其產品的主要特點、條款,以及收費;亦需確認使用者已閱讀有關主要資料及披露事項,才能提供該服務或產品予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