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帽山山頂雷達站近日「染紅」,驚現「听党话 跟党走」等紅色簡體字標語,事件曝光後政府聲稱該處非軍事用地,但作防務用途,證實供駐港解放軍使用。保安局昨凌晨再稱雷達站用地已列禁區,擅闖屬違法。雷達站內昨再有解放軍人現身,更有駐軍車輛駛出。不少行山客前往閘外拍照,有市民直言:「有少少返咗大陸嘅感覺!」
昨早7時許,有相信是男職員由雷達站出來開閘,亦有的士送職員返工。10時許,不少市民一家大細到雷達站外,亦有人踩單車而至。現場大閘緊鎖並豎立「此區禁止任何未得許可者進入」告示牌,市民只能在閘口前拍照。其間閘內有解放軍人出現,亦有掛ZG解放軍專用車牌的車輛載着軍人出閘。
市民吳先生踩單車前來,他說上次到來時還未看到簡體字標語,「今次嚟多咗呢幾隻字,有少少返咗大陸嘅感覺!」他不諱言回歸後中港接軌理所當然,「但𠵱家好似快咗啲!」經常上大帽山的單車友蔡先生直言過往在雷達站外「間中見到解放軍,有車上嚟,有時見到解放軍上落。」
昨晨上山的郭先生,因未能看到結霜,轉到雷達站當作新景點打卡。有傳雷達站是收集情報或竊聽之用,他估計該處是發射電波用途,要截取通訊不易,因很多資訊都加密了,「我唔太擔心」,又指「總之就係整個牌(禁區警告)出嚟囉」,對事件「冇觀感,麻木咗」。
保安局前日中午回覆本報稱「大帽山頂雷達站不屬軍事用地,該處是特區政府的土地,用於設置不同機構的通訊裝置,包括用作防務用途。」至昨凌晨近1時,局方再就事件指:「用作防務用途的19處軍事用地和大帽山雷達站均已分別按照第245章《 公安條例》指定為禁區及第260章 《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指定為受保護地方,除獲授權市民不得進入。這些地方設有圍欄和清晰告示,提醒市民不可進入和非法進入屬違法行為。」
大律師陸偉雄稱,雖然保安局指雷達站屬政府土地,但因已列為禁區,市民誤闖比擅闖官地嚴重。擅闖官地或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最高可囚三個月及罰款2,000元;擅闖大帽山雷達站禁區則與闖入19幅軍事用地禁區相同,或觸犯《公安條例》,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