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科大男生周梓樂前年11月4日凌晨正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五天後不治,終年22歲。死因庭經歷27天聆訊後,五人陪審團前日起退庭兩整天、商議近14小時後,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梓樂死因存疑,代表他們不接納梓樂因誤會三樓石牆外有行人路,跨越矮牆後釀成意外。連日應訊一直表現冷靜的周父,昨晚散庭後痛哭:「我同個仔講,我哋兩個(父母)已經盡晒力……真相仲差少少。希望佢會知道……將來我有生之年,希望個真相真係可以出到嚟。」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裁決後向梓樂父母表示,處理年輕人離世案件特別難過及困難,尤其梓樂年輕有為,希望研訊可解答兩人一些疑團,認為今次研訊已算「差唔多接近真相」,無奈涉案閉路電視鏡頭未能「角度高少少」或「轉向慢幾秒」,否則相信真相可呈現。官寄語父母,明白傷痛會持續一段時間,兩人最重要是互相支持及傾訴,「唔好收埋自己」,並祝福兩人身體健康,梓樂母親聞言點頭致意。
梓樂母親李麗麗昨晚在庭外鞠躬道謝謂「辛苦晒大家」,周父隨後發言時突然掩面痛哭,一度無法說話。他指對梓樂的交代是父母兩人已盡力尋找真相,可惜仍「差少少」,「睇下第日有冇機會再浮多啲出嚟」。周父對案件水落石出仍有盼望:「將來我有生之年,希望個真相真係可以出到嚟,個真相唔係一定要俾人謀害,係意外都得。有個冇乜疑點、可以成立嘅事實出到嚟,我覺得咁就OK。」
被問到代表家屬的大律師鄭淑儀在結案陳詞時,認為專家證人推論梓樂自行跨越矮牆意外受傷,此結論可能受警方調查不足、資料有缺漏所影響,梓樂父親周德明昨指結案陳詞「都係父母嘅心意」,但現階段未考慮會否提民事訴訟。他指不時有「探望」梓樂,未有刻意為死因研訊開庭再去拜祭。
曾在現場治理梓樂、應周父呼籲出庭作供的17歲義務急救員(FA)曾朗軒,昨旁聽裁決後指不同意裁判官指「已經好接近真相」,認為真相只還原一半,尚有四成是未知的空白8秒,一成是質疑警方有否盡力調查。他指警方案發後一度稱從沒進入停車場,後來改口,質疑警方「有晒」停車場內行動紀錄下仍說謊,是否曾試圖隱瞞一些東西。朗軒指,無法想像梓樂父母喪失親生骨肉之痛,但港人與周家一起承受這份傷痛,事件是香港抹不走的一道傷疤。
由五人組成的陪審團除作出裁決外,還對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作出兩項建議,分別為更新閉路電視系統,增加實時設定及避免盲點;以及在停車場三樓矮牆加設欄杆之類,並作警示和指示。
高官前日除提出「死於意外」及「死因存疑」兩個選項給陪審團考慮外,還有「非法被殺」。他比喻陪審團考慮裁決的過程應是「三部曲」,即先商議是否非法被殺,跟着考慮死於意外,若首兩選項都不是,最後才考慮死因存疑。
高官感謝兩男三女陪審員在聆訊中付出很多精神和時間,並指聆訊橫跨聖誕和新年,必定影響陪審員工作和休息,希望他們會覺得為司法制度貢獻是值得。今次研訊,陪審員要在肺炎下每天聽取較長的證供,高官決定豁免各人於八年內再次擔任陪審員職務。
陪審團大比數裁定梓樂2019年11月4日約凌晨1時,在尚德停車場高處墮下,同月8日在伊利沙伯醫院死亡,死因是頭部受傷。
裁判官日前引導陪審團時,給予非法被殺、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三個裁決選項,若認為梓樂是自行跳過或跨過矮牆墮斃,應裁斷為意外。陪審團最終認為死因存疑,意味至少四名陪審員不認同專家證人所指,梓樂是自行跨過矮牆的結論。
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