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收錄反送中運動資訊的「香港編年史」網站連線日前被封(圖),警方連日僅以「不評論個案」拒絕交代。有傳媒則引述消息稱,是警方國家安全處首度引用「國安法」第43條「封網」,屬行政命令。業界人士認為,警方應盡快公開交代,「大大方方,開個記者會」。
有線新聞引述消息報道,警方國家安全處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封鎖「香港編年史」網站,條例列明警方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要求訊息發佈人或服務商移除訊息。實施細則列明,在保安局局長授權下,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在電子平台上發佈、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導致危害國安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
至於「香港編年史」哪些內容違反國安法?報道引述消息回應稱,要整體考慮意圖,今次封網只屬行政命令,未展開刑事調查,網站管理人亦可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決定。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主席葉旭暉認為,警方應盡快公開交代事件,「大大方方,開個記者會」,清晰交代所禁網站、在哪些情況下會封鎖網站、由誰作決定。
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接受有線訪問時稱,以往政府會先要求網站管理人刪減不當內容,即使有內容違反私隱條例,法庭亦有禁制令處理。他形容今次事件是史無前例,「一次性將市民資訊瀏覽的渠道作一個打擊,遲啲會唔會唔涉國家安全都用同樣做法,有殺錯無放過封閉IP。越封越多,大家唔知道紅線喺邊度,等於用一個長城圍住咗香港,越來越似內地嘅做法」。他亦質疑,有其他網站起底式列出民主派人士的個人資料,但就無被刪除,反映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致。
立法會前議員涂謹申批評說:「任何事情只要政權不喜歡便違反國安法。」今次封網開了極壞先例,會影響本港資訊自由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往有關「起底」的案例,警方都會引用法庭禁制令或其他刑事法例處理及拘捕,看不到有任何理據或基礎要引用「國安法」,亦難以理解公開警員資料如何危害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