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接連制裁多家中資企業,北京出招反制。商務部昨頒佈新規定,即日起成立負責檢視外國制裁或限制的工作機制,裁定有關措施是否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並可據此發佈不得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禁令,但國內企業可申請豁免遵守禁令。有律師指出,有關規定難以規管在中國境外活動,但相信在華有重大商業利益的企業要更小心行事。
商務部公佈並施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明言制訂新規是出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中央成立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負責的工作機制,應對不當域外適用的外國法律與措施。中國公民或法人,遇到外國法律與禁令或限制其與第三方進行正常經貿活動,應在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該機制考慮是否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後,確認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是否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並據此發佈「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禁令,中國公民或法人可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豁免遵守禁令,或向法院控告要求遵守外國制裁者,要求賠償損失。
熟悉經濟制裁的香港世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寧凱(Nicholas Turner)對彭博社稱:「中國境外的活動是否會被發現,或中國是否會有效地阻止企業在該地區或其他地方遵守美國制裁,仍有待觀察。」他指由於美國政府有「進取執法的歷史」,很多企業將繼續「犯錯」去遵守美國法律,相信中國「禁令」不會改變美企遵守制裁令或其他法律的義務。但他指在華有重大商業利益的企業,尤其是金融界可能需要小心,以免根據新規定發佈的「禁令」,招致中國業務夥伴的索賠。商務部網站/彭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