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早前被警察拘捕,控以欺詐罪,後又追加違反國安法罪,罪名立即嚴重幾百倍,法庭不准黎智英保釋,還押近一個月。黎智英上訴,聖誕前夕獲國安法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但保釋條件十分嚴苛,更有官媒當時立即發動猛烈攻擊,連《人民日報》亦加入批評李運騰法官,測量師梁振英(不是律師)在社交網站發文逐點駁斥李官,似乎一位測量師之法律知識更遠勝一位官方委任嘅法官。假如今天梁振英還是特首,唔知委任國安法法官時,佢是否會親自面試,由佢決定邊一名法官是否認識法律呢?《大公報》在12月30日有一條大標題:「這是2020年全球司法界最大笑話」,引自梁振英,原來梁先生知識廣博可代表全球司法界,知道香港法庭准許黎智英保釋是大笑話。呢一位前特首,點止係測量師咁簡單,想當年,英皇書院畢業生幾乎全部可以排隊入港大,梁先生預知未來,入香港工專(HKTC即HK Polytechnic前身,現在是理工大學PolyU)讀測量,確係目光遠大,你睇吓,年年考試第一,輕鬆進入當年第一學府HKU嘅林鄭,搞政治邊度係梁先生級數呀。
五位律師會理事以個人名義出聲明(相信係律師會理事會唔敢出之故),指黨媒干預香港司法,呼籲律政司以行動維護司法,採取行動應對黨媒。騎騎,律政司近排忙於上訴被法官判無罪釋放之示威人士,邊有時間理會黨媒攻擊法庭呢啲小事吖!一句話,「律政司在合適和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的跟進措施」就推搪晒。或者如果《蘋果日報》大罵終審法院推翻黎智英獲釋,或者就是「合適和有需要」囉!確實答案要搵一位測量師(唔要搵律師)問吓。
讀法律,說易不易,說難不難,總之英文水平唔好就冇得傾,因為香港法律源於英國,全部英文,香港律師可以不識中文,絕對不能不識英文。有義憤之士如梁美芬等就曾經在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發起指責法律學院院長(英國人)歧視中文,歧視「中文發表法律論文」,足證梁美芬等城大華裔法律專家幾先知先覺。現在又有人大常委譚耀宗要求司法改革,請司法機關勿以精英自居,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係囉,法庭唔用英文啦,咁鬼難學,識中文咪得囉!毛澤東時代有赤腳醫生,香港應融入祖國,搵多啲考DSE成績3322嘅中學生讀法律,最好還是像譚耀宗同樣背景出身嘅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