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制派近期提倡司法改革,甚至批評法官「官官相衞」。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昨聽取自稱《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被圍堵襲擊案、暴動罪成的被告求情時乘機反擊,直言下級法官情況嚴峻,不滿律政司拒絕在原審階段提供判刑建議,然後提出上訴時卻態度積極,「唔明白公義為何只去到上訴才發生,唔可以原審好好地討論」,導致法官不但被上訴庭批評「錯到無可再錯」,勒令不准輕判,更有政客提出司法改革,質問控方:「鐵板一塊,唔知邊個要改革?」
李慶年早前裁定三名被告暴動等罪成立,被告分別為畢慧芬(25歲)、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貨車司機何家樂(30歲)。辯方昨求情要求法庭對被告從輕發落,李官指被告犯案傷了很多人的心,惟辯方質疑不應歸咎機場事件。
李官直言不接納辯方所稱,強調上訴庭要求下級法官判刑時要考慮事件對社群的影響,若他接納辯方所說,便會真的「錯到無可再錯」。李官又慨嘆指現時「基層法官情況幾咁嚴峻」,法官需要獨立思考,但有政客提出要司法改革。
李官又表示,上訴庭就未成年被告的覆核案,自去年9月起已經有改變,上訴庭提醒下級法官判刑時不要對被告太仁慈,若果判刑過輕,律政司會提出上訴,令被告判刑由輕變重,結果是「永遠都係基層法官嘅錯」。
李官慨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只會就法律觀點批評下級法官,「邊會話錯到無可再錯」。李官強調,官派律師(意指法援代表)是香港制度;即使他不同意辯方大狀所指,也不會批評對方「錯到無再可錯」。
李官其後要求律政司就適當刑期作出建議,好讓他拿揑,又指律政司以往在一些案件原審時沒提出有關刑期的建議,但上訴時卻積極提出。控方回應指,他們須依檢控守則行事,李官聞言反問:「唔明白公義為何只去到上訴才發生,唔可以原審好好地討論。」他又問:「點解唔畀我拿揑得準確啲?」李官認為若律政司有這樣做,法官便不會被人有組織煽惑其他人仇恨他們,批評律政司「鐵板一塊,唔知邊個要改革」。李官更對控方謂:「𠵱家興講幫緊你幫緊你,但你都幫唔到我。」
今次並非李官首次對律政司提出不滿,兩個月前他處理警方調查星火同盟時揭發的販毒案時,趁機批評律政司經常聘用外聘大狀處理案件,但又不同意外聘大狀庭上意見,最後更不時為此提出上訴,斥責律政司「時常陷我哋(司法機構)於不義」,明言不希望經常發生這種情況。
至於「錯到無可再錯」一句的起源,緣於一名商人前年6.12在金鐘一帶將鐵馬搬到政府總部外,商人在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周。惟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早前改判被告入獄七個月,法官彭偉昌更指原審裁判官林子勤將被告與較暴力示威者的狀況分開考慮,是「錯到無可再錯」。
案件編號:DCCC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