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擬追殺唯一脫罪被告

警擬追殺唯一脫罪被告

【本報訊】繼律政司早前對兩宗暴動案獲判無罪的被告窮追猛打,決定申請推翻無罪裁決後,警方昨亦表示就本案唯一獲判無罪的被告表態,稱將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決定是否就該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甩暴動罪被告 律政司多狙擊

負責本案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組高級督察張文瀚昨回應稱,警方歡迎法庭裁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以決定是否就被法庭判無罪的測量師被告黃逸豪(30歲)提出上訴。

事實上,律政司幾乎狙擊過去每宗暴動案件被判無罪的被告。反送中運動以來首宗開審的暴動案件,即7.28上環警民衝突,「赴湯杜火」湯氏夫婦與一名少女被控當日參與暴動。三名被告去年 7月獲法官郭啟安裁定脫罪。數月後律政司就案件提出案件呈述,要求上訴庭釐清被告不在暴動或非法集結現場能否定罪的法律問題。

其後去年9月開審的8.31灣仔暴動案,社工陳虹秀先被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沈官其後再裁定其餘七名被告均脫罪。律政司均就沈官的裁決提上訴。第二宗8.31銅鑼灣暴動案,法官姚勳智上月底裁定一人罪成,同案其餘六名被告全脫罪。律政司亦火速就其中脫罪的四名被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