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慰安婦勝訴 日賠每人71萬

韓慰安婦勝訴 日賠每人71萬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就慰安婦控告日本政府案件宣判,裁定日方要向每位受害者賠償1億韓圜(約71萬港元)。這是南韓法院首次對相關案件作出判決。

日斥否定國家主權豁免

判詞提到日本在朝鮮半島殖民時期強徵慰安婦的做法,「是有計劃、有組織的反人道主義行為,違反了國際規範」,因此日方堅持的「主權豁免論等國家豁免,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日本外務省外務事務次官秋葉剛男傳召南韓大使南官杓就這宗案件提出抗議,對南韓法院否定國家主權豁免的司法原則感到遺憾,日方決不接受其判決結果。首相菅義偉亦表示不接受裁決。日本一直認為,兩國1965年簽定的《日韓請求權協定》已解決所有殖民賠償。

2013年8月,已故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以日本誘騙或強迫她們充當慰安婦為由,向南韓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億韓圜的精神賠償。

圍繞慰安婦爭議,日韓政府曾於2015年達成「最終且不可逆的解決」共識,日方同意向南韓成立的基金撥款10億日圓(7,500萬港元),作為受害人養老之用,但部份受害者拒絕接受,認為東京需負上法律責任。共同社/ 《朝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