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BNO違保釋條件 胡志偉還柙

未交BNO違保釋條件 胡志偉還柙

【本報訊】有三案在身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本周三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再次被捕,調查期間他自揭仍有一本BNO護照未交出,因而被指違反早前案件的保釋條件。胡志偉前日被提上庭後遭還柙,案件昨早再訊,控方指胡蓄意違反保釋條件,反對胡繼續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陳詞後,撤銷胡的擔保,胡須續還柙至下月8日。

保留下周五申覆核

胡志偉庭上身穿藍色羽絨,不時望向旁聽席,黨友林卓廷與尹兆堅等人均有到場旁聽。胡志偉及另外七名民主派成員涉於去年7.1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上月17日首次提訊,胡為第四被告,同案八人均准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當時規定各被告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據悉,警方本周三早上以涉及國安法罪名拘捕胡志偉,胡起初稱已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後改稱已交出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惟仍有一本BNO留在家中。胡的BNO有效期為2019至2029年,曾於去年初用作前往泰國。

羅官認為胡志偉未有繳交全部旅遊證件,增加其潛逃風險,下令撤銷其原有擔保。胡還柙至下月8日再訊,案件將會轉介至區域法院,他保留於下周五申請保釋覆核。黨友林卓廷在庭外稱,相信胡志偉只是無心之失,以他所知,胡從無打算離開香港,指胡以香港為家,不信他有潛逃意圖。

案件編號:WKCC4385/20

■胡志偉昨早在荔枝角收押所被押往法庭應訊。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