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有餘暇、卻從不看書的人,其實知不知道自己走寶?請勿誤會,我不是在恥笑不看書的人;不看書不值得恥笑,但有理由值得可惜。另一方面,喜歡看書不值得自我標榜,但有理由值得慶幸。
黃庭堅曾言「士大夫三日不讀書,則義理不交於胸中,對鏡覺面目可憎,向人則語言無味」(流行的簡化版本是「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這當然是過甚其辭,但容易為人忽略的是,黃庭堅說的其實只是士大夫,不是所有識字能看書的人。無論如何,這幾句話反映出一些人視看書為修養之道,能變化氣質;他們愛說,腹有詩書氣自華。
然而,看書不應勉強,以「氣自華」(或甚麼「開卷有益」)為目的而逼着自己看書,結果很可能是「氣自憋」,令人生徒添痛苦;倒不如放下書本,做其他事去,可能會過得更充實愉快。看書要是一件樂事、一種精神上的享受,才會構成生命的姿采。
這話題是否就此完了?愛看書者看書,不愛看書者不看書,各自為政,和平相處?不是,否則我不會說不看書值得可惜。書有好有壞,也許世上的壞書比好書多,但即使只計好書,已是一個巨大無比的寶藏,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有這麼一個大寶藏而不去發掘,不是很可惜嗎?但我也說了看書不應勉強,那麼,不喜歡看書的人是否只能對着這個大寶藏慨嘆「可惜是可惜,但無可奈何」?也不是。
林夕說應該「先讓人喜歡看書,把閱讀當成娛樂」(〈有趣的人看甚麼都有趣〉),問題是,如果本來就不喜歡看書,如何能把閱讀看成是娛樂?我們先探究一下「不喜歡看書」是甚麼意思吧。是不喜歡看字?這個說法被林夕戳破了:「一粒一粒字真有那麼嚇人的話,那先嘗試做個記錄,每天你看了多少個字:在網路上的討論區、在通訊軟件中有的沒的事宜,別人瘋傳給你的潮文,總計有沒有兩千字?」很多自認不喜歡看書的人一點也不怕看字。那麼,是不喜歡書本這個形式嗎?為甚麼把字放在書本裏就不喜歡看了?況且現在的書本不一定是印刷的,電子書和紙本書是不是同樣的「書本的形式」?看電子書和看網頁上的文字真的有那麼重大的分別嗎?
我認為說「我不喜歡看書」,對很多人而言,不過是由於沒有看過令自己樂在其中的書;這好比有人說「我不喜歡吃東西」,原來只是由於沒有吃過令自己垂涎三尺的食物。 找對了食物,自然愛吃,甚至變得饞嘴;找對了書,自然喜歡看,甚至變成書蟲。不同的人可以喜歡不同的食物或不同的書,但極少人是真的甚麼食物都不愛吃,或甚麼書也不喜歡看的。你愛吃的食物在等待你找到它們,你喜歡看的書也如是。
讓我舉一個實例,是內子多年前告訴我的。那時她在香港一間中學當圖書館主任,兼教初中地理科,工作的大部份時間都是在圖書館裏。有一次,地理科那班的一個學生測驗不及格,而且一向無心上課;內子叫他到圖書館重做測驗,並想趁機看看能否幫助他用功一點。他們在閒談間說到圖書館裏的書,那學生斬釘截鐵說自己不喜歡看書。於是內子對他說:「那麼,你對甚麼事物或活動是特別感興趣的?」那學生迅速回答:「足球!」內子追問:「足球的哪些方面?」學生說:「足球明星和足球戰術。」內子打蛇隨棍上,領那學生到有足球書籍的書架,鼓勵他挑一兩本借去看,他也依着辦了。這個「不喜歡看書」的學生結果把書看完,接着繼續借了其他有關足球的書,然後找他另一興趣—— 魔術——的書來看。自此以後,他便經常到圖書館借書,一路擴闊閱讀的範圍,由不喜歡看書變成喜歡看書了。
這個學生日後是否保持閱讀習慣,我們不得而知,希望他到現在還是個「讀書人」吧!其實我們教導小兒,也是用這個「書在等你」的方法,沒有刻意要他看甚麼書,只是自小經常帶他到圖書館和書店,任他自己挑書,只要他喜歡看;如果知道他對甚麼事物有興趣,例如恐龍和天文,便買一些有關的書放在他房間,他自然會拿來看。書,早已成為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