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苗總是短短的,護苗基金應該改名「護短基金」。
警察侵犯女童,蕭芳芳的護苗基金繼續無言。一件污兩件穢吧,之前逆權運動,孩子們受凌辱,該機構同樣悶不發聲,被市民駡得臉皮都變厚,習慣了,無恥便無敵。
你說案件涉及刑責故此不便置喙?那麼尚要NGO來幹啥?志願團體原意就在建制以外提供支援,講真,激進些也無妨。若果萬事持盈保泰,交給警方便好,執笠算啦。
近讀金雄白著《記者生涯五十年》,作者憶述:「在我的同班同學中,現在香港影星蕭芳芳之父蕭迺震,白晳美豐姿,且又靦覥畏羞,他是吳江人,語音軟糯,更覺受聽,為我這一班中潘安型的人物。」後來職場重遇:「又以兩耳失聰,人們背後都稱他為『蕭聾子』而不名。」(1975年初版頁31)原來,芳芳姐不只美貌來自遺傳,連耳疾也屬遺傳。聾不可怕,選擇性失聰才可怕。
為何選擇性失聰?請參閱《老夫子》常見畫面──老夫子被大隻佬欺負打傷,搵另一大隻佬出頭,豈料兩個大隻佬碰面是相熟的,聯手把老夫子打得傷上加傷,拍膊頭食飯去也。或者,大佬們相逢何必曾相識?自然惺惺相惜。在演藝界攞盡榮銜,要更上一層樓,進軍上流社會,搞慈善乃終南捷徑,其實慈善任何名目扶老攜幼也可以,沽名釣譽,志在釣大佬,當已經釣到了,得魚忘筌,還會動真格護苗嗎?反正一場show,蕭芳芳不愧影后,沉默是金,兼遺傳尊翁蕭迺震的「靦覥畏羞」,對當權者護短「語音軟糯」。
公平地講,不單芳芳姐,世間終極追求目標是面子。孟子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謂之大丈夫。」蕭芳芳演慣女俠,武俠人物對貧富不放在心上,更不會屈於威武。金庸《飛狐外傳.後記》寫:「不給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漢最難做到的事。」惡霸鳳天南殺害農民鍾阿四一家,飛狐胡斐萬里追趕至北京,江湖同道、達官權貴紛紛為鳳天南說盡好話套交情,像廿一世紀社交酒會,胡斐卻咬實不放,伸張正義到底。那是武俠小說都罕見的情節,因為胡斐與鍾阿四素不認識,正如蕭芳芳不認識受害女童,倒會跟三萬警察大波士張建宗司長碰手肘做friend呢。我們很難要求蕭芳芳。
仗義每多屠狗輩,此城此景,有位阿芳更值得敬佩。深水埗主教山地底古蹟險遭拆毀,全靠街坊芳姐千鈞一髮人肉阻擋着推土機。芳姐並非甚麼院士、甚麼基金創辦人,見義勇為與見義不為之間,霄壤雲泥。
所以話,芳姐勁過芳芳姐。